醒心琴韵

   
 

 

 

 


醒心文集 目录
 

溪山琴况注释

摩尼天虹

一曰和

原文:

  稽古至圣心通造化。德协神人。理一身之性情。以理天下人之性情。于是制之为琴。其所首重者和也。和之始。先以正调品弦。循徽叶声。辨之在指。审之在听。此所谓以和感。以和应也。和也者。其众音之款会。而优柔平中之橐答乎。

  论和以散和为上。按和为次。散和者。不按而调。右指控弦。迭为宾主。刚柔相剂。损益相加。是为至和。按和者。左按右抚。以九应律。以十应吕。而音乃和于徽矣。设按有不齐。徽有不准。得和之似。而非真和。必以泛音辨之。如泛尚未和。则又用按复调。一按一泛。互相参究。而弦始有真和。

  吾复求其所以和者三。曰弦与指合。指与音合。音与意合。而和至矣。夫弦有性。欲顺而忌逆。浅实而忌虚。若绰者注之。上者下之。则不顺。按未重。动未坚。则不实。故指下过弦。慎勿松起。弦上递指。尤欲无迹。往来动宕。恰如胶漆。则弦与指和矣。

  音有律。或在徽。或不在徽。固有分数以定位。若混而不明。和于何出。篇中有度。句中有候。字中有肯。音理甚微。若紊而无序。和又何生。究心于此者。细辨其吟猱以叶之。绰注以适之。轻重缓急以节之。务令宛转成韵。曲得其情。则指与音和矣。

  音从意转。意先乎音。音随乎意。将众妙归焉。故欲用其意。必先练其音。练其音。而后能洽其意。如右之抚也。弦欲重而不虐。轻而不吝。疾而不促。缓而不弛。左之按弦也。若吟若猱。圆而无碍。以绰以注。定而可伸。纡回曲折。疏而实密。抑扬起伏。断而复联。此皆以音之精义而应乎意之深微也。其有得之弦外者。与山相映发。而巍巍影现。与水相涵濡。而洋洋徜恍。暑可变也。虚堂凝雪。寒可回也。草阁流春。其无尽藏。不可思议。则音与意合。莫知其然而然矣。

  要之。神闲气静。蔼然醉心。太和鼓畅。心手自知。未可一二而为言也。太音希声。古道难复。不以性情中和相遇。而以为是技也。斯愈久而愈失其传矣。

注释:

  稽古至圣心通造化。德协神人。理一身之性情。以理天下人之性情。于是制之为琴:
  稽古者,查对古代历史也。至圣者,三皇五帝等上古至圣也。心通造化,德协神人者,心与自然大道相通,德与神人相符也。理一身之性情,以理天下人之性情者,至圣先人调理自身性情,用以为道。以道调和天下,以养和为风俗,故能调理天下人之性情。古圣以其正心之德,理一身之性情,以理天下人之性情为目的,削桐制以为琴。

  其所首重者和也:
  和为琴之首重者,为琴正声之基础。此和者,先当弦和,复使弦指意相合。

  和之始。先以正调品弦。循徽叶声。辨之在指。审之在听。此所谓以和感。以和应也。和也者。其众音之款会。而优柔平中之橐答乎:
  弦和为诸和之基,先以正调品弦,按正调定弦之法,循徽叶声,指弹耳听,使七弦之音相和。七弦音和,即循徽扣弦,一呼一应,两两相和,使七弦关系保持正确无误,即以和感,以和应也。其外调者,皆于正调基础之上而调和之。

  论和以散和为上。按和为次:
  弦和为基,指合为应,散音相合为上,复次以按和。

  散和者。不按而调。右指控弦。迭为宾主。刚柔相剂。损益相加。是为至和:
  散和者,左手不按,以右手控弦,而演宾主疾徐刚柔损益。必当宾主相应,刚柔相剂,损益相加,方为散和。

  按和者。左按右抚。以九应律。以十应吕。而音乃和于徽矣:
  所谓按和,必要左右手相和。左按右抚,彼此相合。定弦演奏,皆是如此,左右相应,音和于徽。

  设按有不齐。徽有不准。得和之似。而非真和。必以泛音辨之:
  抚琴之时,身体正对五徽。按弦取音,常有视角之差,如取十徽易偏高等。是故按有不齐,徽有不准。定弦之时,按若不齐,徽若不准,则不得弦和。故当以泛音辨之。因泛音必要徽位准确,其音乃发。若徽不准,泛音不发。按弹之时,亦当牢记泛音所发之音位,按必正取,其音方和。

  如泛尚未和。则又用按复调。一按一泛。互相参究。而弦始有真和:
  若泛音不和,当重新以按音调弦,彼此参究。按音定弦,与泛音定弦,应互相参究,使七弦关系准确,方得弦和。

  吾复求其所以和者三。曰弦与指合。指与音合。音与意合。而和至矣:
  以弦和为基,复求三合,曰弦与指合、指与音合、音与意合。得此三合,而和至矣。

  夫弦有性。欲顺而忌逆。浅实而忌虚:
  弦有性,大弦浑厚,小弦清亮。指当与弦性相合。运指弹弦,亦有规律。若后音欲弹小弦,则多用勾。若后音欲弹大弦,则多用挑。绰注取音,亦有规律,欲升起用绰,欲下落用注。左右运指,必顺其性,不可相逆。取音宜清实,而忌虚浮。

  若绰者注之。上者下之。则不顺:
  若当绰者注之,当上者下之,则逆弦性,不顺也。

  按未重。动未坚。则不实:
  按弦不实,走手未坚,则音不实。

  故指下过弦。慎勿松起。弦上递指。尤欲无迹:
  按弦取音,音未饱满,慎勿松弦。走手弦上,亦勿松弦,松弦则无韵。按弦欲无声,运指欲无迹。

  往来动宕。恰如胶漆。则弦与指和矣:
  左手运指,往来动宕,必欲坚牢松活,与弦相和,恰如胶漆。得以上种种,则弦与指和矣。

  音有律。或在徽。或不在徽。固有分数以定位。若混而不明。和于何出:
  取音必和律,或在徽,或不在徽,皆有定位。或七六,或七九,六四、六二、五六、八半等等,皆必准确。若混而不明,取音不准,则无从言和。

  篇中有度。句中有候。字中有肯。音理甚微。若紊而无序。和又何生:
  此处所说者,节奏也。曲有结构,长短分寸,各有法则。乐句有抑扬顿挫,句逗分明。候者,留也,句逗也。取音必要方正。方者,肯定也。正者,准确也。其中音理甚微,必要用心体会。若紊乱而无序,则无和可言。

  究心于此者。细辨其吟猱以叶之。绰注以适之。轻重缓急以节之。务令宛转成韵。曲得其情。则指与音和矣:
  当明其音理,复于取音运指加以细辨,以绰注吟猱控其气候,则得节奏;轻重缓急损益拿捏,则妙趣自生。节奏语气皆得相宜,则宛然成韵,曲得其情。如此则指与音和矣。

  音从意转。意先乎音。音随乎意。将众妙归焉:
  所谓得之于心,应之于手,音从意转,先得其意,其音相随,则众妙归。

  故欲用其意。必先练其音。练其音。而后能洽其意:
  得之于心,复要应之于手。手之不应,不能洽其意。是故欲用其意,必先练其音。练其音,而后能洽其意。

  如右之抚也。弦欲重而不虐。轻而不吝。疾而不促。缓而不弛:
  右手弹弦,欲重而不虐,轻而不浮,疾而不促,缓而不弛。虐者,暴厉之音也。重当以不暴厉为度。浮者,得音不清实也。轻当以音不轻浮为度。促者,仓促也。疾当以不仓促为度。弛者,节奏相离也。徐相以节奏不相离为度。

  左之按弦也。若吟若猱。圆而无碍。以绰以注。定而可伸:
  左手按弦取音,吟猱宜圆,绰注可伸。圆者恰好也,无碍者往来无滞碍也。定而可伸者,言绰注甫定,而或再引伸也。绰注之要,起无定点,而必得于音位。吟猱之要,大小多少疾徐皆得恰好,松活无碍也。

  纡回曲折。疏而实密。抑扬起伏。断而复联。此皆以音之精义而应乎意之深微也:
  纡回曲折,疏而实密。抑扬起伏,断而复联。此皆为音意相和之深微也。

  其有得之弦外者。与山相映发。而巍巍影现。与水相涵濡。而洋洋徜恍。暑可变也。虚堂凝雪。寒可回也。草阁流春。其无尽藏。不可思议。则音与意合。莫知其然而然矣:
  得之弦外者,琴曲之意味也。发之于弦,而远乎弦,必要意和,故曰得之弦外。意在高山则现巍峨群峰。意在流水则现洋洋徜恍。于酷暑中可以虚堂凝雪。于严寒中可以草阁流春。其皆因得其曲意味,而复于弦上流出也。如此则音与意和也。

  要之。神闲气静。蔼然醉心。太和鼓畅。心手自知。未可一二而为言也:
  气定神闲,心静弦洁,畅漾太和,心手自如,为和之要也。

  太音希声。古道难复。不以性情中和相遇。而以为是技也。斯愈久而愈失其传矣:
  太古之音,希有难得,必以性情中和相遇,方得此道。若不明此,而以琴为技待之,则失其道。时愈久而道愈失也。

 

一曰和 一曰静 一曰清 一曰远 一曰古 一曰淡 一曰恬 一曰逸

一曰雅 一曰丽 一曰亮 一曰采 一曰洁 一曰润 一曰圆 一曰坚

一曰宏 一曰细 一曰溜 一曰健 一曰轻 一曰重 一曰迟 一曰速